中宣部要求各地各新闻单位认真开展2023年“新春走基层”活动******
新华社北京1月5日电 近日,中宣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新闻单位认真开展“新春走基层”活动,组织编辑记者深入基层一线采访报道,不断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全面反映各地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积极成效,生动展示广大人民群众欢乐祥和过春节的喜人景象,齐心协力营造喜庆安康、昂扬向上的节日氛围。
通知要求,宣传各地区各部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跟踪报道党的二十大基层党代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鲜活反映基层群众自身工作生活的点滴变化和切身感受,持续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凝聚广大干部群众团结奋进力量。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客观准确报道各地努力克服疫情影响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全面反映各地区各部门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举措成效,充分挖掘过去一年中各地经济社会的发展亮点、重点行业企业应变克难的生动案例,宣传好我国创新引领持续加强、新产业新产品增势较好、新业态较为活跃等多方面积极因素,教育引导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统一认识、迎难而上,坚定经济回稳向上的信心决心。全面反映各地区各部门优化调整疫情防控举措,积极解决春节期间群众就医用药、特殊人群保障等涉疫热点难点问题,采访节日期间各领域坚守疫情防控一线的基层党员干部,特别是医疗卫生、物流快递行业人员的动人故事,生动展示各地群众积极理性应对病毒感染、社区邻里之间互助友爱、企业复工复产、城市恢复烟火气的真实场景,不断鼓舞群众战胜疫情的信心。宣传各地区各部门强化节日市场保供稳价、加强煤电油气调节,确保春节市场平稳、群众温暖安全过节的有力举措;采访铁路班组、民航机组等交通运输行业工作人员,基层公安民警,消防救援队伍,边防哨所基层官兵等各行各业坚守岗位的奋斗者,讲述他们默默奉献、保障经济社会正常运转的感人故事;及时报道各级领导干部和社会各方面深入基层一线,特别是深入受灾地区、脱贫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对因疫因灾遇困群众和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开展帮扶救助、走访慰问和志愿服务活动的感人场景。报道各地区各部门结合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开展丰富多彩的节庆文化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持续宣传好各地组织的传统民俗、年俗活动,生动展示各地群众阖家团圆、高高兴兴过大年的热闹情景,反映各地基层群众文化生活的新趣味新时尚,突出地域特色和时代气息,展现中华文化多样性,充分彰显春节的文化魅力。
通知要求,认真组织专题专栏报道,中央和各省区市主要新闻单位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网站首页、客户端首屏等,统一开设“新春走基层”专栏,每天要保证一定的刊播总量;及时反映活动进展情况,活动结束后适时刊播综述、评论、记者感言等,反映编辑记者的心得体会。
通知指出,各新闻单位要根据各地疫情防控形势,科学合理统筹报道力量,充分调动编辑记者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坚持“短实新”报道文风,多用群众语言、百姓视角,客观平实反映基层群众关心的话题、身边发生的故事;用好新兴传播技术和平台渠道,多采用短视频、微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传播形式,不断提升正能量。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6日 03版)
见到警车突然减速,重庆万州民警在私家车后备厢内发现大问题!******url:https://m.gmw.cn/2023-01/05/content_1303245342.htm,id:1303245342
果子狸、猪獾
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法律禁止销售和食用
可有些人偏偏为一己私利铤而走险
对其实施非法猎捕并售卖
而其最终也因触犯法律而悔不当初
近日,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太安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时,发现一辆私家车的驾驶员见到民警时,神色慌乱、极不自然。
“见到我们后,他迅速减缓车速,与我们对视时,眼神躲闪回避,我们的第一直觉就是其车内很可能有‘问题’。”于是,民警上前示意该男子停车接受检查。
果然,车门打开后,民警很快便从车内后备厢查获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的死体(均系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经现场清点,共有2只果子狸、被切割的猪獾肉若干。
当民警询问驾驶人刘某死体的来源时,他起初闪烁其词,不愿正面回答问题,在民警告知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猎捕野生动物的危害和严重后果后,刘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交代车内的“野味”是从其父刘某华及其邻居梁某友、王某祥处获得,自己只是准备代为售卖。
得到线索后,民警迅速前往刘某户籍所在地——云阳县故陵镇展开走访调查,了解到当事人刘某华、梁某友、王某祥三人确实存在非法狩猎行为,并从几人家中查获大量已被分割的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死体和多个兽捕夹,并对其依法予以收缴。
经现场讯问,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对自己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猎工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三人供述,他们曾多次通过在居住地附近放置捕兽夹的方式进行非法狩猎活动,对于捕获的多只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主要满足自己享用,剩余部分则委托刘某售卖,换取一些钱财。因涉嫌非法狩猎罪,民警将三人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讯问。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警方提醒: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猎期的非法狩猎行为破坏野生动物的繁殖,不利于野生动物的多样化发展。同时,食用野生动物极大可能感染病毒或致病菌,甚至引发重大疫情。所以,为了您及家人的健康,请拒捕食野生动物。
在此,蜀黍希望广大群众增强环保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并与警方密切配合,共同抵制非法狩猎行为,若发现相关案件线索,请立即举报!公安机关将对非法捕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惩不贷。
稿件来源:万州公安